2015年12月24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其官网发布2015年第4批玻璃纤维制品产品质量省监督检查成果 ,有2家企业的2批次产品不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2015 年第4季度,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安排展开了玻璃纤维制品产品质量省监督检查。本次共检查了全省32家公司制造的33批次产品。根据GB/T18371-2008《接连玻璃纤维纱》、GB/T18370-2001 《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GB/T18369-2008 《玻璃纤维无捻粗纱》、GB/T21825-2008 《玻璃纤维土工格栅》、JC561.2-2006《增强用玻璃纤维网布 第二部分 聚合物基外墙外保温用玻璃纤维网布》、JC935-2004《玻璃纤维工业用玻璃球》、等规范的要求,对玻璃纤维制品产品的外观、尺度、捻度、线密度、网眼尺度、网眼目数、经、纬密度、悬垂度、单位面积质量、拉伸开裂强力、开裂伸长率、耐碱性、含水率、可燃物含量、成分剖析、均匀性、二次冒泡温度、碱金属氧化物含量等18个项目进行了查验。不合格项目触及拉伸开裂强力(经向)、可燃物含量、碱金属氧化物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