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计量单位是指国家以法则的方式,明确规定而且答应在全国范围内一致实施的计量单位。我国于1984年由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在我国一致实施法定计量单位的指令》,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是以世界单位制(SI)单位为根底,保存了少量其他计量单位组合而成的。它包含了SI的基本单位、辅助单位、导出单位和词头,一起选用了一些国家选定的非世界单位制单位和上述单位构成的组合方式的单位。其主要特征是:完好、详细、简略、科学、便利,一起与世界上广泛选用的计量单位愈加和谐一致。
SI基本单位共有7个,分别是长度(米)、质量(千克)、时刻(秒)、电流(安培)、热力学温度(开尔文)、物质的量(摩尔)、发光强度(坎德拉)。
SI辅助单位有两个,分别为平面角(弧度)和立体角(球面度)。
由SI导出并具有专门称号的单位共有19个,分别为频率、力、压力、能量、功率、电荷量、电压、电容、电阻、电导、磁通、磁感应强度、电感、摄氏温度、光通量、照度、活度、吸收剂量和剂量当量等的单位。
国家选定的非世界单位制单位共有16个。这些单位之所以未彻底被SI单位替代,是因其在某些运用场合比相应的SI单位更便利和更契合运用者的习气。例如在日常日子中运用时刻单位日、小时、分比运用秒要便利得多。这16个单位中既有世界计量委员会答应的在世界上保存的单位,如时刻单位日、时、分,平面角的单位度、[角]分、[角]秒,体积的单位升等;也有我国依据本国详细情况自行选定的单位,如旋转速度的单位转每分,长度的单位海里、公里等。
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除世界单位和国家选定的非世界单位制单位以外,还包含组合方式的单位(简称组合单位)。组合单位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用乘除方式组合而成的新单位,也包含分母只要一个单位、分子为1的单位。构成组合单位的可所以世界单位制的基本单位、具有专门称号的导出单位、国家选定的非世界单位制单位,也可所以它们的十进倍数和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