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三检”暂时和谐小组、青海、宁夏商检局,海关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依据《进出口产品查验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食物卫生法》和《海关法》的规则,海关总署和国家出入境查验检疫局对施行进出口产品查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和进口食物卫生监督查验的产品规模进行了恰当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进出口产品查验种类表》(简称《种类表》)、《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产品与HS目录对照表》和《进口卫生监督查验食物与HS目录对照表》(均简称《对照表》)印发你们,自1999年1月15日起履行。为保证作业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这次印发的《种类表》和《对照表》是依据海关HS编码的调整状况,在原商检种类表、原动植物检疫产品与HS编码对照表和原卫生监督查验食物与HS编码对照表的基础上修订的。修订的主要内容有海关对列入《种类表》和《对照表》内产品监管条件以及列入《种类表》、《对照表》中施行查验检疫产品的规模。其间进出口产品查验的编码产品由本来八位码的2181个(折合十位码的2615个)调整为十位码的2638个,查验产品规模未产生显着的改变;动植物检疫的编码产品由本来的1438个调整到十位码的1481个,检疫产品略有添加;进口卫生监督查验食物共归入HS编码1127个。
二、列入《进口卫生监督查验食物与HS目录对照表》的产品,海关凭口岸进口食物卫生监督查验组织签发的查验合格证书放行。
三、列入《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产品与HS目录对照表》的产品,经检疫合格的,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在报关单上加盖印章,或许签发《检疫放行告诉单》;需求调离海关监管区检疫的,由进境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检疫调离告诉单》,海关凭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在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或许签发的《检疫放行告诉单》、《检疫调离告诉单》验放。
四、列入《进出口产品查验种类表》的进口产品,收货人必须向卸货口岸或许抵达地的商检组织处理挂号,海关凭商检组织在报关单上加盖的“已承受挂号”印章验放。进口产品处理挂号后,收货人必须在合同约好的或商检组织规则的查验地址、时间内,持有关单证向商检组织报验。
列入《进出口产品查验种类表》的出口产品,发货人应当在商检组织规则的期限内持合平等必要单证,向商检组织报验,海关凭商检组织签发的查验证书、放行单或许在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放行。
对易地商检组织签发商检证书、放行单或许在报关单上加盖印章的出口产品,凡在规则的出运期限内,海关凭此放行。
五、各地商检组织、口岸动植物检疫组织、口岸食物卫生监督查验组织和海关要加强协作,严格把关,一起做好《种类表》和《对照表》内产品的查验检疫和监管作业。
六、对未列入《种类表》和《对照表》的其他应依法查验检疫的进出境产品,各地商检、动植检、卫检组织要依法做好查验检疫和监管作业。
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产品与HS目录对照表
三、进口卫生监督查验食物与HS目录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