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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拟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实现的纯利润是-50,406,581.03元。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宏观经济上受到外部环境恶化带来的压力,国际形势复杂、能源上涨、通胀高企、内需不畅、地产偏弱等多重复杂因素都对行业造成成本和需求影响。报告期内上游原油端震荡偏弱,聚酯成本环节新产能投放集中,价格竞争激烈;下游需求端旺季消费没有到达预期,纺织业订单需求下降,以及原料价格高位影响下的主动去库存心态强,叠加海外通胀压力带来的需求下降,整体终端纺织服装内外需求水平走弱,纺织终端工厂上半年因管控时开时停,下半年11月开始就陆续出现放假,涤丝需求严重不足,因此,出现了2022国内加弹、织造环节开工持续在历史低位运行的现象。综上,2022年整体涤纶长丝市场存在成本高位、供应增加的主要压力。涤纶长丝价格全年呈现出中间高、两边低的走势。从长久来看,2022年涤丝工厂效益处于近年来最低位。2022年聚酯市场行业供需格局明显转向,供应端因前期订购设备交付,全年仍有超过500万吨新产能投放,产能增速较比2021年继续提升,但全年聚酯产量反而负增长,有近200万吨计划投产的直纺长丝新装置推迟至2023年。另外在高成本与低需求双重压力下,企业纯收入能力大幅度地下跌,行业负荷、库存等各项指标明显恶化,全行业逐步进入景气周期的低谷。
报告期内,切片纺市场新增产能不多,主要生产差别化品种。由于企业纯收入能力下滑,相关切片纺厂家更看重产品研制,竞争日益激烈,切片纺厂家整体开工负荷下降。优秀的切片纺企业基于各自的技术积累和产品研制优势,专注于差别化产品的开发,满足并引领下游面料及终端服装、家纺等市场的需求,例如不断开发“五仿”(仿棉、仿麻、仿毛、纺丝、仿皮)纤维,特别是高仿真动物皮毛纤维、包括弹性纤维和新型超/极细纤维等在内的功能性纤维以及利用生物基原料或回收再生原料等生产的环保型纤维等。在我国消费一直在升级,更加追求个性化的大背景下,随着经济社会逐步回归正常,差异化、功能性聚酯纤维将会产生新的需求量开始上涨,切片纺工艺通过不断研究开发、生产差异化特色纤维,满足大众个性化需求。
聚酯纤维长丝行业上游的原料供应受到原油价格的影响,下游纺织行业的需求则受到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及消费水平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周期性。
我国的聚酯纤维长丝的产能、产量呈现出较强的区域性特征,主要集中于浙江、江苏、福建、上海等几省市。
受春节休假、下游纺织企业春节前消化库存、备货减少等因素的影响,通常情况下聚酯纤维长丝下半年的销售情况会优于上半年。
公司的产品主要为差别化涤纶长丝及PTT 纤维、再生环保纤维等,涵盖了 FDY、POY、DTY 复合丝等差别化产品工艺类别,公司产品主要使用在于民用纺织领域,少量应用于工业领域。
公司是国内少数掌握仿羊毛、仿兔毛等高/超仿真动物皮毛涤纶纤维生产技术的企业之一,仿麂皮纤维、仿皮草纤维、PTT 纤维的规格型号丰富,在相应细分市场的市场占有率居于行业前列。
公司坚持“创新创造大不同”的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物理改性、化学改性及工艺改性并举,通过技术改造、在线添加、功能复合等方式赋予产品特定的性能,实现产品的持续创新,满足市场对纺织面料在舒适、观感及功能等方面的要求。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66,207,103.6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406,581.0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36.45%;每股盈利-0.30元,同比下降 236.3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盈利-0.41元,同比下降 555.5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是-3.84%,同比减少6.58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15%,同比减少6.32个百分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10:3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有关的资料于2023年4月11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冬贤女士主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在了解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后认为,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写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实现的纯利润是-50,406,581.03元。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做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专业务实、勤勉尽责。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我们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有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9)。
在详细审阅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后,我们大家都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真实反应了公司的财务情况,我们同意《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公司监事会提名葛海英女士、樊双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1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结合真实的情况,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1、 葛海英,女,1982年6月16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至2008年,任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人事专员。2009年至今,历任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人事助理、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
2、 樊双江,男,1988年10月20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11年10月至2021年7月,任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民用分厂工艺员;2021年7月至2023年2月任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民用分厂总经理助理;2023年2月至今任民用分厂总经理助理,研发专员。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A股每股公积金转增0.3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实现的纯利润是-50,406,581.03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6,513,2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651,320元(含税)。
2、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16,467,160股(最终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股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将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相结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同意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以及投资者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每股盈利,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稳定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席文杰、王建荣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我们大家都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公司依据真实的情况对2023年度有几率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额度进行了预计,我们大家都认为,拟以公允价格执行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运代办;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张经营活动)
张家港盛吉货运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自然人王建芳所控制的公司,席文亚任其监事,王建芳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席文杰之妹夫(席文亚之配偶)、公司董事王建荣之弟。
张家港市盛吉货运有限公司与公司合作多年,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 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为交易对方提供或接受 相关服务,交易价格参照招标价格、公司同类服务的市场行情报价、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依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关联交易各方根据真实的情况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签署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经营事物的规模,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可能继续存在。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苏州龙杰”)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目的: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逐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品种: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打理财产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结构性存款,风险等级低,能够保障资金安全。
(四)实施方式:公司授权公司CEO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五)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得与打理财产的产品发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40,292,637.93元。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我们同意该议案。
经审查,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